苏州毕业生档案查询方法
苏州毕业生档案查询
档案查询
在非公单位就业的,人事档案一般会保管在就业地或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就业地或户籍地在江苏省内的,可通过注册个人账号并登录以下平台进行查询:
①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②“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
③“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
操作步骤:在顶部搜索框内输入关键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点击进入查询页面,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即可自助查询人事档案保管情况。
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人事档案一般会保管在工作单位,建议向单位人事部门咨询。
人事档案转入查询流程:
1. 浏览器搜索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网(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点击进入
2.切换城市为苏州
3.点击上方导航栏“查询服务”
4.搜索“档案”,点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
转档
申请人才落户时人事档案需转入受理机构的,应同时申请转档手续。在预审通过后,个人可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网-个人中心-我的办件-查看办件详情中自助打印含有电子章的《调档函》,由本人凭《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并通过机要通信的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苏州毕业生如何查询自己的档案存在哪里?
毕业后,档案转到哪里?
如果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到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以及自主创业的,转递到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超大城市就业的,具体政策要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暂未就业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转递到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如何查询自己的档案保存在哪里?
①登录“苏服办”APP,在首页搜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
②进入服务,点击“查询”即可查询档案所在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怎样办理档案转出?
①如果档案存放在江苏省内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因就业、升学、回原籍、退休等原因,需要将档案从原存放机构转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②进入服务,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调档案等材料,点击“提交”完成申请。
苏州毕业生档案查询方法如下:
线上查询:
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登录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在顶部搜索框内输入关键词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点击进入查询页面,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即可自助查询人事档案保管情况。
“江苏智慧人社” 手机 app 或微信小程序:下载 “江苏智慧人社” 手机 app 或进入 “江苏智慧人社” 微信小程序,点击 “服务”,找到 “人才人事” 板块中的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苏服办 app:登录 “苏服办” app,在首页搜索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进入服务后点击 “查询”,即可查询档案所在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公众号查询:
使用微信搜一搜 “苏州人才中心” 公众号,然后点击进入并关注;接着进入公众号菜单栏中的 “网上办事”-“档案查询”;然后点击页面中的 “查询档案在库情况”,输入姓名、生日和年份,点击 “查询” 即可。
电话查询:可以拨打苏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科的电话 0512 – 65223106 咨询。
现场查询:如果需要查询更详细的档案信息,如学籍信息、党(团)员材料等,可前往档案存放机构现场查询。例如,档案已在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保管,若要查询相关信息,需携带好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件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苏州高新区狮山路 22 号人才广场 1.5 楼档案室)现场登记后查阅;若要查阅党(团)员材料,需要党(团)支部出具介绍信,由该支部二名以上工作人员携带工作证件及介绍信前往现场登记后查阅(本人不得查阅自己的党(团)员材料)。
(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2)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3)“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在搜索框内搜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后即可自助查询档案保管情况。
档案已在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保管,若要查询相关信息,如何办理?
若要查询本人的学籍信息,如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需携带好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件,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1.5楼档案室)现场登记后查阅。
若要查阅党(团)员材料,需要党(团)支部出具介绍信,由该支部二名以上工作人员携带工作证件及介绍信,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现场登记后查阅,本人不得查阅自己的党(团)员材料。
联系电话
业务介绍登录苏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
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查询
苏州高新区档案室咨询电话0512-68411348
温馨提示:
(1)“调档函”应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等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
(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曾从党政军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转出,或拟转往上述单位的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档案有什么作用
高校毕业生档案在校时被称为学生档案,毕业工作以后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人事档案,是相关部门机构开展人事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依据。
办理职称评审、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党政审、养老待遇核准等事项,都需要用到档案中的相关材料。高校毕业生一定要重视,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档案转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