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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个人档案查询_深圳大学档案到哪里查询
发布时间:2025-09-24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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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个人档案查询
 
‌线上查询‌
 
登录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进入“档案去向转递”模块查看档案转递信息。 ‌
访问深圳大学档案馆官网(archives.szu.edu.cn)查询或下载相关档案专题资料。
 
线下查询‌
 
‌档案馆‌: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30开放,电话0755-26536138。 ‌
‌校史馆‌:周二至周日09:00-11:30、14:30-17:00开放,电话0755-86378825、0755-86925807。
 
应届毕业生转递流程
 
单位名称: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市人才园负一楼
 
电话:0755-26590388
①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下文简称:小程序)
 
②选择“档案去向转递”模块
 
③选择“查看档案去向”
 
④确认并填报档案转递信息
 
⑤上传附件后申请转档
 
档案跟踪查询
 
 
在小程序“档案去向转递”模块,选择“档案转递查询”查看档案去向:
 
1.若未更新邮寄单号,则表示档案暂未转递。
2.若已更新邮寄单号,则表示档案已寄出,请及时跟踪物流情况。
在物流显示档案已签收后,须及时与档案接收单位联系确定档案到达情况,如有异常请及时联系档案馆。
 
  如何查询深圳市的毕业生档案
 
  一:官网查询法
 
  想要查询档案是否在人才中心,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访问深圳人才官网的档案查询页面。输入个人身份信息后,按照系统提示逐步填写相关信息,最后等待系统的查询结果。然而,若因之前录入的信息不准确,可能导致无法查询成功。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尝试以下两种方法。
 
  二:电话查询法
 
  可以拨打相关人才中心的电话,向工作人员说明自己的情况及身份信息,请求他们帮助查询。这种方式的结果相对准确,且在沟通中可以及时解决任何问题。
 
  三:实地查询法
 
  如果时间充裕或距离当地人才中心较近,可以亲自前往,面对面请求工作人员协助查询。但如果距离较远,这种方法可能会浪费很多时间,因此不太推荐。
 
  四:机构代查法
 
  如果前三种方法均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寻求档案服务机构的帮助。通过专业机构进行查询,比自己亲自查找要方便得多。
 

1.在各大手机的应用商店搜索“i深圳”;

2.进入app后,点击主页中的“专区服务”并点击“更多服务”,在服务列表中选择“毕业生入户”;

  

3.进入毕业生专题后,点击“到档情况查询”,即可进入人才档案查询系统;

  

4.在查询界面中输入个人姓名及出生年月,点击查询后,即可查询到个人档案的相关情况。


应届生具体转档事宜,请留意毕业当年发布的公文通信息

类别

转档须知

转档要求

应届毕业生

毕业生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 微信小程序确认并填写转档信息申请转档,档案馆对小程序上的转档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转档(毕业生无需线下办理转档)。

Ø 去向一:转递至户籍地

Ø 去向二:转递至非户籍地

Ø 去向三:暂存学校

港澳台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如需转档,需将转档信息及调档函发送至档案馆学生档案邮箱:dagrs@szu.edu.cn申请转档。

Ø 转档至户籍地毕业生需凭户籍证明材料调档。

Ø 转档至非户籍地(如工作单位、居住地等)毕业生凭调档函/接收函/已盖章的三方协议调档。

Ø 暂存学校毕业生需上传“暂存学校申请”,原则上档案可暂存学校两年,超过两年档案将转回户籍地人才服务机构。

Ø 退学、结业、肄业学生凭调档函调档(退学学生还需凭退学证明转档)。

往届

毕业生

学生按照转档要求将材料(个人信息及调档函,其中退学学生申请转档时需上传退学证明)发送至档案馆学生档案邮箱:dagrs@szu.edu.cn,档案馆将及时办理转档(毕业生无需线下办理转档)。

未正常毕业生

(退学/结业/肄业)

档案去向查询

Ø 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 微信小程序查询档案转递情况。

Ø 往届毕业生、未毕业生(在校、退学、结业、肄业)可通过电话查询: 0755-26536140(本科生)0755-26558494(研究生)

 

 

 

学生档案利用须知

 

 

类型

具体利用方式

对象

办理手续

注意事项

对公利用

单位政审/查阅档案

校内外单位

登录深圳大学学生档案管理系统选择“档案利用 — 档案查阅 — 查阅申请,填写并上传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选择“导出PDF”,打印《深圳大学查(借)阅学生档案审批表》,完成校内相关单位审批手续后,携带纸质版《审批表》、身份证、工作证/校园卡、单位介绍信到档案馆201办理

查(借)阅档案需遵守《深圳大学学生档案利用制度》如需查阅多人的档案,需附名单(备注姓名/学号)

借出党员档案仅用于政审查阅/转正归档

归还档案时,需附《党员档案材料归还汇总表》

毕业生就业单位

登录深圳大学学生档案管理系统选择“档案利用 — 档案查阅 — 查阅申请,填写并上传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携带身份证、工作证/校园卡、单位介绍信到档案馆201办理

借阅党员档案

校内组织部

学院党委

携带《深圳大学党员档案材料借调汇总表》需加盖公章)到档案馆201申请

个人利用

复印档案材料

档案在校的学生

(毕业不超过两年)

登录深圳大学学生档案管理系统”选择“复印档案材料—复印申请,填写需复印内容及是否需要邮寄,确认无误后提交复印申请

仅复印本人档案材料

开具证明

档案在校的学生

(毕业不超过两年)

登录深圳大学学生档案管理系统,在系统中选择“开具证明—开具证明申请,填写《深圳大学学生档案在校证明》,并上传至系统“开具证明材料”处,并选择是否邮寄,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

档案馆仅开具《深圳大学学生档案在校证明》

Ø 学生档案利用办理地点为:档案馆二楼业务办理区

Ø 学生毕业超过两年的其档案仅办理转出不予以利用

 

 

 

  

 

 深圳大学学生档案利用制度

 

 

为充分发挥学生档案作用,规范学生档案的利用管理,确保学生档案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查(借)阅学生档案需填写《深圳大学查(借)阅学生档案审批表》,并履行相关登记审批手续。

二、查阅档案应在档案馆指定查阅室进行,查阅人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查阅规定,严禁涂改、拆散、抽取、增添、圈划人事档案材料,未经允许不得复制及拍摄档案内容。

三、个人不得申请查(借)阅学生档案。

四、查阅者必须是党员干部,不允许直系亲属参与查阅档案。

五、学生个人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可复印本人非鉴定性材料,需履行相关登记手续,由档案馆工作人员经手复制。

六、除组织档案材料外,其他材料原则上不得外借。

七、借出档案应在规定内完整归还,若需延长使用时间,应办理续借手续,假期一律不办理档案外借。

八、借出档案须由专人保管,不得转借,不得把档案交与无关人员或本人翻阅。借用期间档案材料出现丢失、外泄或损坏,档案馆有权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因出国、报考、就业等需要开具档案在校证明的,由档案馆核实后出具《深圳大学学生档案在校证明》。